(本臺記者詹潞綜合編譯)自去年喬治·弗洛伊抗議事件爆發後,華州進行了大規模的警察改革和問責制試驗,州長兩個月前簽署了這些法案,其中近十項法律已於7月25日生效。
華州警長和警察局長協會會長史蒂夫·斯特拉坎 (Steve Strachan)對此深感擔憂,認為一些警務改革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結果,導致社區內的混亂和犯罪率的增加。
這些新法律包括禁止鎖喉、禁止使用搜查令(no-knock warrants)、限制警察追車、限制警察使用武力拘留嫌疑人等。此外,還要求警官在同事過度使用武力時要予以乾預,並報告其他警官的不當行為;同時還將建立新的州級機構調查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情況。
據美聯社報道,執法官員表示,雖然認同立法者想要達到的目標,但因為搞不清楚一些法律的具體要求,可能導致全州警察在某些犯罪現場不知如何應對,加上被取消警察資格或被追究責任的可能性變得更大,使警察處於一個艱難的境地。
以往只要警察有合理的理由,就有權拘留嫌疑人。但新法要求,警察必須要掌握嫌疑人的犯罪證據,才能使用武力進行拘捕。
支持者認為,新法律是為了防止警察對無辜的人使用武力,但報道指,這也意味著警察有時可能不得不放走壞人。
目前已有大批警察離開華州或警察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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