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晨光綜合編譯)週二,陪審團不得不再次重新審議,導致曼努埃爾·埃利斯死亡的案件。
33 歲的非裔男子埃利斯於 2020 年 3 月 3 日去世,此前他多次告訴警方,當他在塔科馬南部十字路口掙扎時,他無法呼吸。 皮爾斯縣法醫裁定埃利斯的死亡是由於缺氧引起的他殺。三名警官的辯護律師則稱,埃利斯的死亡是由高濃度的甲基苯丙胺和心臟病造成的。
40 歲的警官馬修·柯林斯 (Matthew Collins)、38 歲的警官克里斯托弗·「肖恩」·伯班克 (Christopher 「Shane」 Burbank) 和 35 歲的警官蒂莫西·蘭金 (Timothy Rankine) 被指控犯有一級過失殺人罪。 陪審團也可以選擇判定他們犯有較輕的二級過失殺人罪。三名警官則否認這些指控,事後他們由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塔科馬企業主保釋。
柯林斯和伯班克是最初遇到埃利斯的警官,他們說,當時埃利斯正伸手去摸一輛通過十字路口的汽車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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