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州眾院通過法案 將持有毒品歸為輕罪 (04/13/23)

每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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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州眾院通過法案 將持有毒品歸為輕罪 (0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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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記者詹潞綜合編譯)週三(4月12日)凌晨,華州眾議院以54票對41票通過了對參議院5536號法案的修訂版,將持有毒品行為定為簡單輕罪。簡單輕罪最高可判處90天監禁和最高1000美元的罰款。

華州眾議院通過的這個法案強調對因持有毒品而被捕的人應先施以治療,或讓其參加社區服務。還為被控毒品持有人設立了審前轉送程序。該轉送程序將決定被控毒品持有人是否需要接受治療和服務;如果不需要,則判處他們做最多120小時的社區服務工作。

參議院5536號法案的原始版,是將毒品持有行為定為更嚴重的粗暴輕罪。粗暴輕罪最高可判處364天監禁、5000美元罰款或兩種懲罰兼而有之。

華州共和黨眾議員吉娜·莫斯布魯克(Gina Mosbrucker)說,眾議院民主黨通過的這個法案並沒有真正解決核心問題,也沒有幫助那些在與毒品成癮作鬥爭的人。

華州警長和警察局長協會執行主任史蒂文· 斯傑什(Steven Strachan)表示,執法官員更歡迎參議院的版本。他認為眾議院的輕罪處罰是個錯誤的方向,會導致更多的人在監獄裡度過90天,而得到治療的人確少得多。

州眾議院通過的這個修訂版將返回州參議院,並在2023年4月23日立法會議結束前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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