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週一(1月17號),華州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簽署行政令,要求擴大州政府僱員的多元化,將性別、種族等因素納入招聘考量,以試圖再次推動已經被華州選民否決兩次的所謂“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根據該行政令,華州人力資源部需要在10月之前提出擴大公共招聘多元化的方案;所有州政府僱員必須完成有關多元化、平等和包容性的培訓;華州學生成就委員會(Washington Student Achievement Council)也需要提交一份分析不同族群學生入學和成功模式的報告,以及州公立教育機構中得到平等教育的人口統計數據。
該命令還要求必須彌補高等教育中的歧視問題。在選擇承包商時,州政府各部門必須遵循一套名為“公共開支平等工具”的指導方針,為小型和多元化企業創造可以獲得合同的“有意義的機會”。
華州選民在1998年通過全民公決禁止在華州實行“平權法案”,並在2019年再次否決了試圖恢復“平權法案”的提案。
這個“平權法案”,是將性別、種族等因素納入政策考量,採取種族配額制度等措施優先選用少數族裔的人。
支持者認為,“平權法案”可以消除歧視、實現平等。反對者則認為,優待公民整體中的部分群體,反而製造了逆向歧視,尤其是在招生、就業等方面對於亞裔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尤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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