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白桓綜合編譯)8月31號(週一),華州總檢察長鮑格·弗格森(Bob Ferguson)宣布,華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裁定:增強槍支購買限制的第1639號倡議符合憲法,並將繼續成為法律。
本次裁決是2019年來自全美步槍協會(NRA)和第二修正案基金會的幾名原告,提起訴訟的結果。該案由美國前總統喬治·W·布什任命的聯邦法官羅納德·萊頓(Ronald Leighton)負責。根據弗格森辦公室的新聞稿,萊頓法官認為沒有必要走審判形式解決此案,他直接批准了弗格森的動議,裁定1639號倡議不違反憲法。
1639號倡議是在2018年11月由選民以近60%的選票通過的一項法案。該倡議除了要求將購買半自動化步槍的人的年齡下限提升到21歲以外,還增加了更嚴格的背景調查。他要求購槍者在最近五年內完成槍支安全培訓課程;在通過背景調查和成功交易後,購槍者還需要再等十天后才可以領取到槍支。如果槍支落入他人手中,造成傷害,槍支所有者將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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