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週二(7月6號),華州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簽署行政令,宣佈華州進入山火緊急狀態,有效期至9月30號。
禁令在大部分情況下禁止在開放的戶外生火或出於農業目的生火,如清理雜草和垃圾,開荒等,除非已經得到特別許可。在公共公園或露營地的火坑內遵守規定點燃篝火,在距離易燃物5英尺以外使用燃氣爐或烤架等常規用火不在此禁令範圍之內。禁令中的任何內容都不能取代市或郡政府的更嚴格的規定。州長還啓動了國民警衛隊進入待命狀態以協助處理可能發生的山火災害。
6月29號,華州公共土地委員希拉里·弗蘭茲(Hilary Franz)已經簽署命令,禁止在華州自然資源部管轄的森林中生火,包括露營地的篝火。7月2號,華州州立公園管理局也宣佈,禁止在州立公園和海灘生火,但仍然可以使用便攜式的燃氣爐。這些禁令的優先級都高於州長的行政令。因此如果想去露營生火,一定要先覈實露營地的規定,以免帶來不必要的處罰和火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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