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李清琬綜合編譯)一些在疫情期間申請失業救濟的華州居民,近期陸續收到了失業救濟金超額支付的通知。通知顯示自上次領取失業救濟以來,他們反倒欠了州政府一筆錢。
這種情況通常有兩種原因。
一是失業救濟金欺詐。很多收到超額支付通知的居民是失業救濟金欺詐犯罪的受害者。華州就業保障部ESD(Employment Security Department)表示,如果你確實是失業救濟金欺詐犯罪的受害者,你可以不用理會這些通知。
另一種原因是,一些人之前實際領到的失業救濟金確實超過應得的金額,如果是這種情況,州政府會從你這次的失業救濟金中扣除上次超額的部分。
如果負擔不起要被收回的金額怎麼辦?就業保障部會寬鬆處理。其專員萊文(Suzi LeVine)表示,可以分期付款,最低只付1美元,就可以繼續每週從政府那裡領到失業金。
有人問,為什麼政府不能在疫情時期免除超額欠款呢?萊文說,收回超額支付的救濟金是政府的責任,但是就業保障部會與居民一起制定分期還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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