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李清琬綜合編譯)8月17日(星期一),西雅圖市議會一致通過了一項以一位青少年鄧拉普·吉文斯(Mi’Chance Dunlap Givens)名字命名的法令( MiChance Dunlap-Gittens’Youth Rights Ordinance)。該法令要求法律顧問向青少年兒童解釋他們的米蘭達權力(Miranda Rights)以保護自己的安危。
2017年,鄧拉普·吉文斯(Mi’Chance Dunlap Givens)在警察的一次誘捕行動中被誤殺。次年,其母亞歷克西斯·鄧拉普(Alexis Dunlap )就此提起訴訟。該法令的支持者和這位青少年的父母希望藉此能在未來阻止警察因誤導青少年而造成悲劇發生。
這項法令由議員塔米·莫拉萊斯(Tammy Morales)和麗莎·赫博爾德(Lisa Herbold)共同發起,得到了社區利益相關者的支持,包括吉文斯的父母和那些支持青少年司法改革的相關機構和個人。議員莫拉萊斯表示,青少年還是孩子,理應有成年人代表他們做出關鍵抉擇。律師能幫助青少年理解他們的權利,減少他們遭受司法系統的不當對待,增強社區安全並保護他們的未來。
責任編輯:王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