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根據華盛頓大學最近發布的報告,在西雅圖市新的勞工法下,更多的時薪制僱員能夠提前兩週收到工作安排,便於協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時間。
2016年,西雅圖市長批准了新的勞工法,要求零售和餐飲企業為時薪制的僱員提前14天發放工作安排,不能做到的話會有相應的罰款。法律還對工作安排的細節進行了限制,從表面上進一步保護勞工權利。在法律生效之前的2017年,研究團隊的調研結果顯示,45.7%的僱員能夠提前14天收到工作安排。 2018年,這一比率提升到54.8%,增長了20%。在用於對比的其它城市調研中,這一數字沒有明顯的變化。
從表面看,這一法律對勞工有利,但卻對雇主造成了傷害。當不同僱員需要臨時調整工作安排時,以往簡單的協商現在需要書面文件;當不可控制的情況導致工作調整時,雇主需要為此支付罰金。這些都提高了小企業運行的成本,當小企業的生存環境越來越艱難時,受到最大傷害的往往是時薪制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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