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逍遙綜合編譯)華盛頓州立法者投票通過自動恢復那些在犯下重罪後獲釋的人的投票權,即使他們仍在假釋中。
在多數民主黨人的支持下,華州眾議院早些時候通過該法案,華州參議院也於週三晚上通過了這項法案。預計華州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將會簽署這項法案。
這項法案的主要發起人是來自布雷默頓市(Bremerton)的民主黨議員塔拉·西蒙斯(Tarra Simmons),她在成為律師之前曾因犯罪被監禁過。
貝爾維尤市民主黨參議員帕蒂·庫德勒(Patty Kuderer)在法案辯論時表示,“西蒙斯的成功故事是所有服完刑的人所期望的。讓我們恢復他們的聲音和投票權,給他們以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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