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臺記者常學綜合編譯)華州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一條新法。根據這條新法,胰島素的使用者每月使用胰島素的費用不能超過100美元。
具體地說,凡是在2021年1月1日或之後簽發或續簽的醫療健康計劃必須將胰島素共同支付、免賠額和其它形式的費用分擔限制在每30天供應的胰島素不超過100美元。
華州限制胰島素的月使用費,最初是由金郡南部的州民主黨參議員凱倫·凱瑟(Karen Keiser)在2019年年底提交的參議院6087號法案中提出的,與之相應的2662號眾議院法案是由華州東部的共和黨眾議員傑奎琳·梅康伯(Jacquelin Maycumber)發起的。2020年3月,華州立法機構通過了眾議院的這個法案。同年4月3日,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簽署了這一法案,使之於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華州是步科羅拉多州和伊利諾斯州之後,著手控制飛漲的胰島素價格。
據2016年發表在《美國醫學協會雜志》(JAMA)上的分析數據, 2002年到2013年,美國每位糖尿病患者用於胰島素的支出從231.48美元增加到736.09美元,增長幅度達兩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