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孫逸林編譯報導)近日,華州政府改革中心(Center for Government Reform)主任傑森·梅西爾(Jason Mercier)發文批評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的資本利得稅提案違反華州憲法。
上週四,英斯利以彌補疫情期間華州的財政收入損失為由,提出一系列新稅種,其中包括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英斯利要求華州從2022年中期開始,對出售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個人收入在2.5萬美元以上,共同申報者收入在5萬美元以上的人,徵收9%的資本利得稅。
根據華州憲法,華州不允許對個人所得徵稅。但是,英斯利和他的支持者聲稱,資本利得稅不是個人所得稅。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IRS)的解釋:資本利得稅是個人所得稅;更具體地說,在稅法中,資本利得被視為收入並按收入徵稅。
梅西爾批評英斯利,儘管華州受疫情影響,財政收入下降,但目前來看,預算仍處於平衡狀態,儲備金高達數十億美元,全州收入預計增幅為7.2%。梅西爾不認為疫情是英斯利推出資本利得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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