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常學綜合編譯)10月12日(週一),金郡法官吉姆·羅傑斯(Jim Rogers)駁回了西雅圖市議員卡莎瑪·薩旺特(Kshama Sawant)的上訴請求,允許罷免薩旺特的活動繼續進行。
羅傑斯在長達5頁的判決書中,重申了他9月16日的裁定,認為薩旺特確實達到了瀆職的程度;薩旺特的複議申請也被羅傑斯拒絕。
對薩旺特的罷免請願活動是由住在國會山社區的厄尼·盧(Ernie Lou)發起的。他認為薩旺特已經脫離了她所在的選區與選民。
自“黑人命亦是命“和安提法(Antifa)等極左組織在西雅圖進行抗議活動以來,身為社會主義者的薩萬特就予以大力支持和推動,並積極取消對西雅圖警察的資金。
厄尼·盧在罷免請願書中,針對薩旺特提出了6項指控,有4項被羅傑斯法官認可。這4項分別是:薩旺特在今年6月9日深夜,給數百名示威遊行者開放了西雅圖市政廳,違反市和州的法律,濫用了城市資源和她的權力;薩旺特參加了前往市長珍妮·杜爾坎(Jenny Durkan)住所的遊行,給市長人身安全造成了隱憂;薩萬特將招聘和解聘其辦公室僱員的權力委託給她的外部政治團體;濫用城市資源推動對西雅圖市大企業主徵收新版人頭稅的投票倡議。
根據華州憲法,已當選的官員在任職期間若有瀆職或不法行為,或者違反了就職誓詞,可以被罷免。
現在,薩旺特不得不為阻止要其下台的罷免行動而上訴華州高法,目前華州最高法院還沒有做出決定,也沒有表示將接受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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