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週一(5月15號)下午,華州立法議員們推出了備受矚目的新版毒品法。新法將持有毒品定義為嚴重輕罪(gross misdemeanor),這被視為兩黨議員互相妥協的結果。
新法除了將持有毒品定義為嚴重輕罪外,還將在公共場所有意使用(knowing use)毒品也定義為嚴重輕罪。但新法降低了對這兩項犯罪的處罰。前兩次犯罪只會被處以最高180天監禁和最多1千美元罰款;第三次犯罪會被處以最高364天監禁。另外,新法也允許各市、縣地方政府監管向吸毒者發放吸毒用品的診所和服務商。
華州現有的臨時毒品法將於7月1號過期,但立法議員們未能在剛剛結束的立法會議期間通過新的毒品法。因此,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宣布召集特別立法會議。議員們將於本週二(5月16日)在州府奧林匹亞市參加特別立法會議。預計議員們將在當天對新版毒品法投票。英斯利在周一回答記者問題時對通過新法表示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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