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週二(3月14號),貝靈漢姆(Bellingham)市議會否決了市長的提議,拒絕認定公共場所吸毒是違法行為。
市議員們表示,與其說他們反對這項提案,不如說他們沒有看到一個足夠的計劃來處理被捕後的人。
上周,貝靈漢姆市長賽斯·弗萊特伍德(Seth Fleetwood)提出了一項市政法令,提議將在公共場所使用毒品認定為輕罪。輕罪將被處以最多90天的監禁,以及最多1千美元的罰款。
弗萊特伍德說:「在市中心公開使用毒品的行為中,有很多不受懲罰的現象。我認為,我們需要找到一種方法來阻止這種行為……儘管我們已經在市中心的安保人員、服務人員、衛生和其他服務方面投入了近100萬美元,但公共健康和安全問題仍在繼續。」
貝靈漢姆警察局長麗貝卡·默齊格(Rebecca Mertzig)說,警察局今年已經處理了87個過量吸毒的案件,超越了2022年全年的70起。
華州現行的法律規定,持有毒品的人只有在第三次被捕時才算輕罪,前兩次被捕只會被警察送到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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