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華盛頓州交通部(WSDOT)將從3月1日起恢復收取滯納金和未付通行費罰款。司機們需要在3月1日前查看自己在收費公路上的行駛和繳費記錄,以避免產生滯納金和交納罰款。
華州交通部從2021年6月開始暫停收取未繳通行費的滯納金和罰款。從今年3月1號開始,未支付通行費的司機可能會被收取5美元的滯納金或40美元的民事罰款。如果未付通行費的到期日在3月1日之前,司機將被收取滯納金。如果未支付的通行費已經被收取滯納金,那麼司機將面臨民事處罰,每次40美元。
民事處罰通常在最初收取通行費後80天發出。如果民事處罰未能在20天內解決,車輛的註冊狀態可能受到影響。使用Good To Go賬戶而未支付通行費的司機,如果在收費發生30天內仍未支付,那麼交通部將按郵寄付費的更高費率向司機收取通行費。
如果你在收費公路上行駛,但從未收到賬單,這可能是車輛註冊地址的問題。交通部會將通行費賬單發送至車主登記車輛的地址。駕駛員可以在牌照部門(DOL)更新車輛登記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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