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週二(10月11號)晚間,塔科馬市議會以6比3的投票結果通過了一項新法案,禁止在無家可歸庇護所周圍10個街區的範圍內紮帳篷或存放個人物品。新條例將於11月14號生效,但目前還不清楚市政府將如何執行該條例。
該條例由塔科馬第一選區議員約翰·海恩斯(John Hines)發起,旨在回應庇護所周圍社區成員對公共衛生和安全的擔憂。海恩斯說,“沒有人對現狀感到滿意……我們大家都同意,我們社區的每個人都應該有一個健康和安全的居住地,包括目前在營地,臨時庇護所和周圍社區居住的人。”
住在太平洋大道(Pacific Avenue)和南戴維森街(S. Division Lane)的無家可歸庇護所周圍的居民們表示,這裡已經成為犯罪和安全問題的源頭,他們的生活已經被擾亂。而另一個位於太平洋大道和35街的正在建設中的臨時庇護所周圍仍然有多個無家可歸者的車輛。
塔科馬市長維多利亞·伍德茲(Victoria Woodards)也投票支持了該法案。他説:“這是一個極其困難的局面,對我來說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決定。” 這麽做是爲了讓無家可歸者們能接受政府所提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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