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高遠綜合編譯)本週四,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裁決,《清潔空氣法》並沒有賦予美國環境保護局廣泛的權力來監管發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華盛頓州各界官員對此反應不同。
華盛頓州州長傑伊·英斯利表示,美國最高法院對聯邦政府限制污染的能力“做出了一個錯誤的裁決”,其它各州將受到該裁決的影響。但他認為這一裁決不會影響華盛頓州過渡到不使用煤炭的努力,華州唯一的煤廠仍將在2025年前關閉。英斯利說,華州必須做更多的工作,以達到立法機關在2020年設定的碳減排目標,而且減少天然氣的使用應該是立法者明年考慮的政策之一。
華盛頓州共和黨州參議員約翰·布勞恩則表示,週四最高法院的裁決是在法治上的裁決。他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應該由國會來授權環保局實施新法規,特別是那些具有數十億美元經濟影響的法規。”“行政部門的官員不能自己這樣做決定。最高法院加強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權力分工是完全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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