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周予恆綜合編譯)西雅圖市議會週二(4月26號)批准了一項立法,允許拖欠租金的租客逐步補交拖欠的款項。
市議會以7比1的投票結果,批准了由市議員丹·施特勞斯 (Dan Strauss)提出的法案。這項法案通過定義「合理的計劃」 ,讓租戶可以通過按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拖欠的租金,並且延長了付款期限。根據法案要求,任何一次付款不得超過租戶每月租金的三分之一。
此前,在宣佈「民事緊急情況」結束後,西雅圖的租房者最多有六個月的時間來補繳欠租。根據這項新提案,租房者有無限長的時間來償還他們的欠款。
該法案已經送到了市長布魯斯·哈雷爾(Bruce Harrell)的手中,等待他最終簽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