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臺記者陳禾綜合編譯)一家位於伊利諾伊州的COVID-19測試公司因涉嫌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遭到華盛頓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起訴,而停止了在華州的運營。總檢察長認為,該公司故意不提供及時、有效和準確的測試結果,危害了成千上萬華州民眾的健康。
對COVID控制中心業務的調查始於1月份,當時華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收到了數份疑似假冒COVID-19測試點的報告。總檢察長辦公室隨即在1月底宣佈,在金縣高級法院對該公司提起訴訟,指控它”向華盛頓民眾提供無效、虛假和延遲的COVID-19測試結果,或有時根本不提供任何結果 “。
據訴訟書披露,”該公司的非法行為包括將測試試劑存放在垃圾袋中超過一周,而不是適當地冷藏它們,並更改樣本採集日期,以便讓過期的樣本仍能得到處理。”
華盛頓州檢察長鮑勃•弗格森(Bob Ferguson)周四(2月17日)宣佈,他的辦公室在此案中批準了一項初步禁令。在該命令中,法院阻止了該公司在案件審理期間在華盛頓州的運營。
弗格森說,“把這種行為稱為’騙局’是一種輕描淡寫的說法,它是不道德的、非法的、並危害了成千上萬華州民眾的健康。我們的調查制止了COVID控制中心在華盛頓州的運作。”
華盛頓州衛生部(DOH)表示,華州至少有10個測試點由COVID控制中心運營。這些檢測點並沒有得到州政府的許可,它們分部於斯諾霍米什郡(Snohomish)、金郡、基薩普郡(Kitsap)、皮爾斯郡(Pierce)和雅基馬郡(Yakima)。
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稱,該公司在1月13日前後關閉了其在華盛頓州的測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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