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常學綜合編譯)據《西雅圖時報》報導,近日,西雅圖市向金縣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解決西雅圖市與金縣在分配300萬元垃圾處理費上的爭議。
在長達數年的時間裡,西雅圖市和金縣一直在誰應該得到本地垃圾回收處理費的問題上爭論不休。
雙方爭執的焦點是,西雅圖市認為,金縣在西雅圖管轄範圍以外的區域收集的回收垃圾,最終還是有一部分要在西雅圖市內的垃圾處理設施中進行處理,所以處理這部分垃圾的收入應該全部歸西雅圖市所有。
西雅圖市稱,該市已經為金縣處理了1980噸垃圾,這些垃圾雖然是放在可回收垃圾箱中的,但實際上是不可回收垃圾,因而要送到垃圾填埋場填埋。填埋時,西雅圖市和金縣都要收取垃圾填埋費。
自今年2月以來,雙方一直在平分這筆收入,但是西雅圖市認為這筆收入應該全部歸西雅圖市所有,因為華州的憲法和法律與西雅圖市和金縣的法規都表明,無論垃圾來自城裡還是城外,只要是在城市內進行廢物處理,那麼所收取的垃圾處理費就應歸屬市政府。
西雅圖市檢察官辦公室和金縣自然資源部就這起訴訟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稱“在經過相當多的真誠對話後,西雅圖市和金縣得出結論,需要一個中立的第三方決策者來提供清晰的信息,並解決每個轄區在法規解釋上的差異。”
責任編輯:王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