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林思遠綜合編譯)週一(9月27號),西雅圖市議會通過了兩部新法案,要求房東在漲房租之前需要提前六個月通知租客;如果低收入租客因房租漲幅超過10%選擇搬走,房東需要為租客支付相當於三個月房租的搬家費。
極左翼社會主義市議員卡莎瑪·薩旺特(Kshama Sawant)是這兩個法案的發起人。議會以7比1的投票結果通過了要求房東提前六個月通知租客的法案,現有法律要求房東提前三個月通知租客。市議員亞歷克斯·佩德森(Alex Pedersen)投下了反對票,他認為該法案應該豁免只擁有少量房產的小房東。
議會以全票通過了要求房東為低收入租客提供搬家費的法案。在薩旺特原本的法案中,房東需要為所有租客提供搬家費。在其他市議員的反對下,最終通過的版本只適用於收入低於本市收入中位數的80%的低收入租客。
在聽取公共意見的環節,新法案受到了部分租客的歡迎。但房東們批評這些法案都是過分的,會迫使小房東們賣掉他們的房產。華州租房聯合會(Rental Housing Association of Washington)和華州多家庭住房協會(Washington Multifamily Housing Association)在周一晚上發布的聯合聲明中指出:“這些法案無助於解決我們的住房短缺問題,只是過去七年來導致住房價格上漲的一系列糟糕想法中的最新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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