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常學綜合編譯)近日,華盛頓州道格拉斯郡(Douglas)高等法院法官布萊恩·胡貝爾(Brian Huber)裁定:允許反對華州徵收資本利得稅的訴訟繼續進行。
今年5月4日,華州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簽署了向全州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法案。根據這個法律,凡是個人或夫婦銷售股票、債券和其它高端資產超過25萬美元的增值部分,將被課徵7%的稅;出售房地產、退休資產、農場和林地豁免。這項稅收有望在2023年為華州政府帶來4.15億美元的收入。
反對人士認為,資本利得稅屬於個人所得稅,徵收個人所得稅是違反華州憲法的,納稅人不能因為收入多少而受到不同對待。
同月,自由基金會(Freedom Foundation)和太平洋西北地區萊恩·鮑威爾律師事務所(Lane Powell,PC)就此向道格拉斯郡(Douglas County)高級法院提起訴訟。
華州政府隨後要求法院駁回這一訴訟,並試圖將這一訴訟案轉到瑟斯頓郡(Thurston County)。
道格拉斯郡高等法院法官布萊恩·胡貝爾駁回了華州政府的動議。他在裁決時表示,“州政府沒有提出有效的理由,推翻原告有權選擇裁決此案的法院,也沒有搬出任何有說服力的法律權威來證明必須或者應該這樣做,尤其是在原告反對的情況下。”所以,胡貝爾法官裁決訴訟可以繼續舉行。
為了防止地方徵收所得稅,華州近一兩年來通過投票禁止地方徵收所得稅的城市越來越多,肯納威克市(Kennewick)和摩西湖市(Moses Lake)是最近被當地議會批准反對徵收所得稅的兩個城市。在此之前,還有尤寧加普市(Union Gap)、斯波坎市(Spokane)、斯波坎谷(Spokane Valley)、雅基馬(Yakima)、巴特爾格朗德市(Battle Ground)和格蘭傑市(Grange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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