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臺記者常學綜合編譯)根據普渡大學(Purdue)最近發表在《自然人類行為》雜志上的一項研究,薪資收入與情感幸福和生活滿意度有關。
這項研究的作者稱,在全球範圍內,當薪資收入達到9.5萬美元時,人們會對生活產生滿足感;而薪資收入達到6萬至7.5萬美元時,情感上就會感到幸福。然而,這項研究還發現,北美人最理想的生活滿意度是在薪資收入為10.5萬美元時。
那麼華州的情況如何呢?普渡大學的這項研究發現,在華盛頓州快樂生活所需要的最低薪資是11萬7180美元,情感幸福則有大約6萬7000美元到8萬3000美元的收入就可以得到。
在這兩方面,薪資要求高於華盛頓州的有俄勒岡州、加州、紐約州和夏威夷州;薪資要求最低的州是密西西比州、堪薩斯州、俄克拉荷馬州和阿拉巴馬州。
研究人員在論文中同時指出,“幸福”是主觀的感知,“舒適”生活的費用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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