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臺記者王若晨綜合編譯)兩個月前華州最高法院取消了將持有毒品作為重罪(felony)的判定。截止本周二(4月13號),華州州長傑伊·英斯利(Jay Inslee)已經簽署釋放了15名罪犯。
為了應對這一政策,一項新的議案提出,將持有毒品定為情形嚴重的輕罪(gross misdemeanor)進行處理。本周四華州參議院以28比20的投票結果通過了這一議案。該議案下一步將進入眾議院進行投票。
本次立法會議將於4月25號結束,如果不能及時通過將需要重新再提出。共和黨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約翰·布勞恩(John Braun of Centralia)對該法案投了贊成票。他非常激動的發表了演講,並講述他的侄子被毒品所困擾,試圖自殺的事情。
周四的辯論主要集中在如何迫使有吸毒問題的人接受治療,有些人認為有必要通過刑事處罰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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