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白桓綜合編譯) 週一(1月25號),塔科馬警察局長在市議會特別會議上,對上週六晚發生的警車撞人事件做出解釋。
警察局長邁克·艾克(Mike Ake)表示,當時涉事的警員所駕駛的巡邏車被一群人圍住,這群人還不停地敲打引擎蓋和窗戶,這名警員擔心自己會有生命危險,試圖後退,但沒有成功,才將車轉為前進模式,駕車逃出鬧事人群。在遠離人群後,警員將車停下,呼叫醫護人員和醫療救助。被巡邏車撞傷的兩個人隨後被送往醫院治療,目前均已出院。
據事發當日的警方通報,警方在當天下午6點多接到居民舉報,塔科馬市中心南9街和Pacific大道的十字路口被汽車堵塞,大約有100多人聚集在那裡,還有人在路上打劫。當警方巡邏車到達現場時,立即被人群包圍。
根據警察局規定,這名警員自1月23日事件發生後,立即開始帶薪休假。該警員已經在警查局工作了近30年。皮爾斯( Pierce )郡警察調查組( Force Investigation Team )目前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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