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晨光綜合編譯)週二(4月30日),西雅圖市議會以 7 比 2 投票拒絕了一項提案,該法案允許非營利組織和與其合作的開發商建造比目前分區規範更大的建築項目。當天只有該法案的發起人、議員塔米·莫拉萊斯和議員丹·施特勞斯投了贊成票。
該提案遭到反對的理由是其允許開發商在西雅圖各地住房成本持續飆升、居民面臨流離失所高風險的情況下,曾經將有色人種排除在外的城市地區利用額外的密度津貼。並允許符合資格的項目避免設計審查和停車要求。而開發商則表示,這兩項法規增加了時間和成本。新規定將於 2029 年或 35 個項目合格後到期,以較早者為準。對於符合新規則的住房開發項目,該法案要求至少 30% 的新房是經濟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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