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詹潞綜合編譯)近日,華州參議院一致通過了6133號法案。 該法案加重了搶劫大麻零售商店行為的處罰:對被定罪的罪犯可額外監禁一年;檢察官還可以以一級搶劫罪或二級搶劫罪起訴嫌疑人,即A級或B級重罪。
6133號法案的出台是因為華州有超過1,000家的大麻商店都在遭受昂貴且致命的搶劫。 最常見的犯罪形式是”砸搶”和“撞車搶劫”。 犯罪者用磚頭或石頭砸碎櫥窗,或用偷來的車輛撞進店鋪,搶走他們能拿走的東西,然後開著偷來的車迅速逃離。
6133號法案的發起人參議院吉姆·麥庫納(Jim McCune)稱,這些大麻店遍布所有社區,引發了前所未有的犯罪活動。
那麼,大麻店為何成為搶劫的目標? 這是因為聯邦法律禁止使用大麻,所以大麻商店和大麻零售商在銷售大麻時不能接受信用卡和金融卡,只能接受現金,讓大麻店成了持槍搶劫的目標。
麥庫納說,”砸搶”大麻店的犯罪行為在華州每週都會發生,有些零售商被搶劫了五次、七次甚至八次,這幾乎成了家常便飯,有些人甚至不再費心報案 了。
參議院6133號法案下一步將提交州眾議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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