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常學綜合編譯)為了增強選民在選舉年的參與度與投票率,華州眾議院近日通過了1932號法案,允許全州地方政府選擇跳過奇數年,將選舉改在偶數年舉行 。
根據華州現行法規,華州各城鎮市議會席位、市政職務,以及包括供水和污水處理區在內的特區選舉都是在奇數年進行。 眾議院的1932號法案將改變這項做法。
根據《西雅圖時報》報導,西北進步研究所的分析顯示,金縣選民偶數年在選票上填寫的項目比例歷來都高於奇數年。 塔科馬(Tacoma)民主黨眾議員夏蓮特·梅娜(Sharlett Mena)稱,年輕人和有色人種選民的投票率在偶數年選舉中有所增加。
反對1932號法案的議員認為,都在同一年投票,會使選民因資訊太多而產生疲勞,從而忽視選票底部的選項,而那些往往是地方選舉。
反對者包括國務卿史蒂夫·霍布斯在內,他也擔心集中在偶數年選舉會導致選舉官員負擔過重。 他們聲稱,更長的選票需要新的技術。
第1932號法案將選舉改在偶數年舉行的同時,也賦予了彈性轉換選舉年的選項。 華州各司法管轄區的立法機構可以透過頒布法令或政策改變選舉年,也可以由選民批准立法機構提出的法令或章程修正案而改變。 不過任何轉變都必須在奇數年的1月15日之前確定,以便在選舉週期內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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