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常學綜合編譯)從明年1月1日開始,塔科馬市垃圾回收的方式將有所改變。
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居民每月的垃圾回收費將增加2.82美元,領取補貼的家庭除外。這相當於居民每年需要交納33.84美元的垃圾回收費。
除此之外,垃圾車將停止在居民住宅外的馬路邊收取碎紙和塑料袋。市政府建議居民將這類垃圾送到回收中心處理。
玻璃和電池是另一類不再被允許由垃圾車回收的物品。目前,塔科馬市正在建造5個玻璃回收站。在玻璃回收站正式啟用之前,市民們仍然可以繼續將廢棄玻璃和電池放置路邊由垃圾車拉走。
塔科馬市政府垃圾回收政策的改變,源於亞洲一些國家對可回收材料採取了嚴格的標準。市議會不得不於今年10月29日通過了《28623號法令》 ,對該市的住宅垃圾回收項目做出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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