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記者紫櫻綜合編譯)週三(2月12日),金郡高等法院法官馬歇爾·弗格森(Marshall Ferguson)駁回了對30美元汽車標籤費法案的大部分質疑;認為金郡和華州的幾個同盟城市不能充分證明I-976(Initiative 976)法案違憲。
不過,弗格森法官在駁回大部分質疑的同時,仍保持已頒佈的初步禁令有效,即在針對這項法案的兩項訴訟得到最終裁決之前, 法案不能生效實施。
對30美元汽車標籤費的訴訟是由包括西雅圖市在內的多座城市以及金郡和加菲爾德(Garfield)郡提起的。他們認為這項法案違憲。Sound Transit公司表示,這一舉措將使連接塔科馬(Tacoma)、貝爾維尤(Bellevue)和埃弗雷特(Everett)的輕軌所需資金捉襟見肘。提案的支持者認為,目前的汽車費用太高,使很多車主不堪重負。
30美元汽車標籤費是由蒂姆·艾曼(Tim Eyman)提出的,去年已被選民投票通過。估計這一案子將由華州最高法院做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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